防爆安全出口燈顧名思義,就是能夠應用在惡劣的較為危險的爆炸環(huán)境中。例如:煤礦行業(yè),油漆或油墨廠家,木材加工廠,水泥廠,船務和污水處理。都需要用到防爆安全出口燈。目前,市場上防爆指示燈的品牌與種類很多,但真正意義上,具備過硬的防爆性能,安全可靠的質量的防爆安全出口燈,市場上還是比較少的。
值得注意的是,防爆安全出口燈多用于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存在的危險場所,能防止燈內部可能產生的電弧、火花和高溫引燃周圍環(huán)境里的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從而達到防爆要求的燈具。不同的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環(huán)境對防爆燈的防爆等級和防爆形式有不同的要求。
防爆安全出口燈要求。
一、消防應急燈和防爆安全疏散指示燈必須備有兩個電源,即正常電源和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備用電源一般由自備發(fā)電和蓄電池供給,如采用蓄電池時,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能小于200min。
二、消防應急照明燈和防爆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照度不應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樓梯及其他疏散路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fā)電機房,以及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部位,亦須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三、防爆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宜設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應設玻璃和其他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四、疏散樓梯間應用明顯標志標明所在部位和層數(shù),使樓內人員及時了解自身所處的位置,以利于安全疏散。